【2015/11/2 經濟日報】
最近台灣出口連續七個月衰退,投資動能也不足。出口下滑和全球景氣復甦不如預期、油價疲軟影響塑化產品出口值、以及大陸景氣下修有關。其次,來自日本、韓國、大陸在工具機、精密機械、電子資訊產品上的競爭壓力,也使台灣產業面臨升級轉型、結構調整的巨大挑戰。
為了加速產業創新,實施四年多來的產業創新條例(以下簡稱「產創條例」)也有全面翻修的必要,此次產創條例的修法涵蓋了四大特色與四大亮點。
在四大特色上,首先,所有的租稅優惠經過稅式支出評估,簡言之,政府租稅獎勵刺激民間投資,投資帶動企業營收增加、就業機會增加,會再以營所稅、綜所稅的形式回到政府手裡,亦即租稅優惠所創造出的效益均超過租稅獎勵投入的成本。
其次,針對創新經濟的活動進行補助,包括無形資產的流通與運用、人才訓練費用抵減、學校教授及研發人員進入新創公司限制的放寬、及政府創新採購等,有助於創新及結構轉型。
再者,為了留住及延攬人才,以避免大陸的惡意挖角,產創條例從反制大陸人才挖角、智慧財產權的複製著手,透過攬才、產學合作、技術入股緩課、員工分紅配股緩課等多方面因應,以鞏固根本,並加速升級轉型。
最後,採用多元產業政策工具,過去政府的產業工具以租稅優惠、政府補助為最大宗。但財政拮据下,租稅優惠已不再是主要的政策工具,此次產創條例的政策工具多樣化,包括租稅優惠、補助、基金、併購基金、創新採購,以及鼓勵國營企業研發扮演領頭羊角色。
尤其目前政府已編列了200億元的併購基金,有助於企業併購,發揮規模經濟優勢。台灣欲吸引外人投資(FDI),如背後有併購基金協助,可以加速決策並有利於爭取外資的來台,強化經濟動能。
至於四大亮點:第一,強化人力資本累積、研發創新創意產業機會。此部分主要透過人才培訓抵減,加強企業培育人才動機;透過技術入股緩課,提供創新、創意產業化的機會;同時,放寬公立大學具研發能力學者進入產業的門檻,此將有利於學術成果的產業化與商品化。
第二,透過加強國營企業研發能量,扮演產業領頭羊的角色,帶動更多的研發能量。第三,提高無形資產鑑價與流通,提升台灣產業軟實力。第四,藉由創新政府採購機制,提供企業試驗新產品、新商業模式的機會,將可帶來更多新產業的萌芽。
面臨全球景氣復甦的不如預期,日本、韓國、大陸產業的強力競爭下,台灣產業唯有加速升級轉型,才能因應此一景氣循環及轉型壓力夾擊的挑戰。
欲因應挑戰,政府資源配置的調整、法規的翻修、嶄新政策工具的設計才足以克竟其功。產創條例即設計了不少嶄新的政策工具,它的全面翻修包括在人才培育與流動、產學合作、無形資產流動與運用、政府創新採購、國營企業的創新採購等,這些強化「軟實力」的政策,有助於凸顯台灣對中、日、韓的差異性及比較優勢。企盼藉由上述政策工具的加持,可以加速台灣產業結構的轉變,永續台灣的經濟成長。(作者是中華經濟研究院副院長王健全)
發佈留言